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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招聘(管理思政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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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10

四川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招聘(管理思政岗位)


中心介绍:

四川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面向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的专业机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健康素质类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生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建设、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辅导员心育工作技能培训和学生心理普测等。四川大学全方位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心理育人合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川大风格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岗位职责:

1.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指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工作;

3.承担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部分行政事务工作;

4.积极完成校院两级公共事务及社会服务;

5.参与教学科研团队,积极申报科研项目;

6.完成学校、中心其他工作。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想信念;

2. 新进校人员应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校内教职工需达到学校相关条件要求;

3. 工作踏实认真,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4. 掌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具备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5. 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

6. 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相关办公软件;

7. 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招聘程序:

1. 应聘人员通过四川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在线应聘(https://recruitment.scu.edu.cn/#/post/1909839963600420864),填写个人应聘申请;注册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招聘截止日期为10月6日)

2. 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 单位新进人员选聘工作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甄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 单位新进人员选聘工作小组和相关部处人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单位处务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5. 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6. 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转移档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