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服务工作,扩充心理咨询师专业队伍,满足川大学生日益增加的心理咨询需求。现面向校外招募兼职心理咨询师。
No.1应聘资格
需满足A或B任意一项
A:1.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或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证书;
2. 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咨询继续教育培训;
3. 既往个案经验不少于200小时(需持证明材料):
4.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注册心理师优先。
B:1.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或专职心理咨询师。
工作要求:
1. 遵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和《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和职业准则;
2. 咨询地点为江安校区,每周有半天以上固定时间可以安排咨询,咨询时间视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商定;
3. 按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求,准时到岗进行个案咨询,及时完成咨询记录;
4. 每月定期参加一次四川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体个案督导,并按要求进行个案报告;
5. 每个聘期一年。年底需按照注册系统个案报告模板提交一份个案报告,考核通过后可续聘。
No.2咨询条件保障
1. 提供定期团体督导;
2. 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求,定期完成个人督导,心理中心视资历和特殊情况需要可部分资助;
3. 提供与提升咨询胜任力相关的学习和培训机会;
4.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以法律和专业伦理为准则,为咨询师提供相应保护;但确由咨询师个人行为或过失而导致不当行为和后果,咨询师需承担主要责任;
5. 工作量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最终核算,每半天为三个咨询时段,费用按兼职咨询师考核定级情况决定。
No.3应聘资料
1.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础信息、个人经历、专业受训背景等)
2. 心理咨询师证书复印件
3. 培训证书
4. 个案工作经历证明
5. 其他专业认证和个人认为可证明工作胜任力的材料
请将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0668524@qq.com(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兼职咨询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老师85401312。
其他未竟事宜,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最终解释为准。
四川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