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所):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四川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四川大学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2024-2025)》文件精神,健全“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完善我校心理委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朋辈辅导、同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心理委员队伍中树立先进典型,推动班级心理健康文化的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心理委员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优秀”心理委员:各学院推荐的“十佳”候选人经审核,符合评选条件可评为“优秀”心理委员;
“十佳”本科生心理委员:从各学院推荐的本科生候选人中评选产生10名;
“十佳”研究生心理委员:从各学院推荐的研究生候选人中评选产生1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社会责任感强;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生活中与班级同学相处融洽,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校心理活动、培训、讲座等;
5.每学期在班级里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心理主题班会,积极打造班级心理健康文化品牌,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6.担任心理委员至少满一年;
7.熟悉学校心理服务工作,了解学校心理帮扶体系的相关资源,并主动在班级同学中宣传介绍;
8.乐于助人,积极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老师处理心理突发事件;
9.在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工作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表现。
四、评选程序
(一)“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牵头负责,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
(二)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
(三)请各学院于5月8日前,将《四川大学2025年“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1)扫描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xljkjyzx@163.com。
(四)材料初评
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材料评审打分,从各学院推荐的“十佳”候选人中,分别评选出15名“十佳”本科生心理委员候选人和15名“十佳”心理委员研究生候选人,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五)现场答辩
通过组织现场答辩,由评委进行现场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十佳”心理委员名单,并对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荣誉证书。表现突出者,将推荐参加“全国百名心理委员风采展”。
五、其它说明
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评选资格;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咨询电话:85404708,联系人:王丽梅。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四川大学2025年“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doc
附件2 四川大学2025年度“十佳心理委员”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