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服务工作,扩充心理咨询师专业队伍,满足川大学生日益增加的心理咨询需求。现面向校内外招募兼职心理咨询师。
一、应聘资格
A (1)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或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证书;
(2)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咨询继续教育培训;
(3)既往个案经验不少于200小时。
或B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或专职心理咨询师。
工作要求
(1)遵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和《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和职业准则;
(2)按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求及时完成咨询记录;
(3)从2021年开始,每周有半天以上固定时间可以安排咨询;
(4)每月定期参加一次四川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内部督导。
二、咨询条件保障
(1)提供定期团体督导;
(2)提供一定时数限制的个人督导,咨询师根据情况提出督导需求,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商定;
(3)提供与提升咨询胜任力相关的学习和培训机会;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以法律和专业伦理为准则,为咨询师提供相应保护;但确由咨询师个人行为或过失而导致不当行为和后果,咨询师需承担主要责任。
(5)工作量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最终核算,每半天为三个咨询时段,费用为100元/时段。
三、应聘资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础信息、个人经历、专业受训背景等)
(2)心理咨询师证书复印件
(3)培训证书
(4)个案工作经历证明
(5)其他专业认证和个人认为可证明工作胜任力的材料
请在2021年1月15前将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30668524@qq.com(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兼职咨询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老师 85401312。其他未竟事宜,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最终解释为准。
四川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22日